南京六合區法院推行涉農案件回訪制度
作者: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07-17 瀏覽次數:1169
受傳統習俗的影響,鄉里鄉親的農民群眾普遍認為一旦被人告到法院就很丟面子,即使官司了結,雙方當事人之間卻有了新的心結。在這種情緒的支配下,雙方當事人及其家人又會因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產生新的矛盾,并迅速使矛盾擴大和激化。這種情況尤其在相鄰關系、贍養、民間借貸和人身損害賠償等糾紛中表現更為突出。針對這種情況,為切實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優質司法服務,該院要求在民事審判中推行涉農案件回訪制度,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民事審判部門和人民法庭審理的矛盾較大的涉農案件結案后,要及時與當地村組聯系,了解當事人對案件處理結果的反應,并定期對案件當事人進行回訪,必要時召集雙方當事人進一步做好疏導工作,防止新的矛盾發生。
今年以來,全院已對涉農案件當事人進行了20余次回訪,及時消除了當事人“一代官司三代仇”不應有的想法,受到了案件當事人、農村基層自治組織和當地政府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