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限制出境 母子得以團聚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9-10-23 瀏覽次數:557
林某與王某2005年9月結婚,婚生一子。2008年雙方離婚時,法院判決孩子由女方撫養,其間,王某擅自將孩子帶走,2009年2月林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法院多次通知王某履行義務,但其總以種種理由拒絕。其間我院查明王某受雇于外方,其經常出國,一旦出國會造成案件執行困難,
林某與王某2005年9月結婚,婚生一子。2008年雙方離婚時,法院判決孩子由女方撫養,其間,王某擅自將孩子帶走,2009年2月林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法院多次通知王某履行義務,但其總以種種理由拒絕。其間我院查明王某受雇于外方,其經常出國,一旦出國會造成案件執行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