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響水法院狠抓審判管理工作,堅持以制度管審判,制定和落實四項制度,取得顯著成效:

一是預警制度。設置案件排期審結表,對較長時間未審結的案件,在結案日屆滿前30天,每周兩次向承辦人發出催辦通知,前10天網上紅字警示。過去是當事人追著法官盡快結案,現在是法官催著當事人到庭訴訟。二是定期會辦制度。每月召開院務會,必定研究審判管理工作,由分管審判管理副院長通報審判運行情況,各部門負責人上一月度審判工作,以及針對存在問題將要采取的措施。三是督辦制度。對重點案件,實行院領導掛鉤制度,由分管院長作為第一責任人,參與案件辦理。今年以來,由院長、分管院長參與辦理的審理、執行案件就達到230多件。四是實行案件報結登記制度。凡是審判人員在網上報結的案件,均要到審管辦進行書面登記,進行審核確認,防止虛假報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