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喜迎十七大
作者:汪洪明 發布時間:2007-10-16 瀏覽次數:818
本網徐州訊:邳州法院以對黨和國家及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將維護社會穩定、和諧作為工作的出發點與歸宿,促進當地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為黨的十七大召開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法制環境。
一是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建立健全各種審判工作機制,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以及危害國家安全,破壞市場秩序的犯罪。繼續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切實加強刑事司法領域的人權保障,真正體現罪刑相當,罰當其罪的刑罰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的對立面及不和諧的因素,以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二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糾紛,促進社會和諧。最根本的實質是利益沖突,能否妥善化解矛盾糾紛關鍵在于人民法院依法及時公正地協調和處理各種利益關系。高度重視訴訟調解,切實落實“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要求,依法妥善解決各類民商事糾紛,特別是群體性糾紛,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行政審判中,既堅持維護和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利,又支持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原則,努力營造良好的干群關系和社會環境。
三是加大涉訴信訪工作的力度,有效化解各種矛盾。把集中處理突出問題與完善經常性信訪工作機制有機結合起來,暢通群眾的利益訴求渠道,把信訪工作的立足點放在為民解決問題上。建立健全重大涉訴信訪案件預警機制,排查調處機制,應急處置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妥善處理好各類涉訴信訪案件,特別是老的上訪戶,集體上訪和越級上訪案件。對重大的案件、院長或副院長親自接訪。堅決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堅持標本兼治,注重總結信訪工作中反映出來的普遍問題,有針對性加以整改,做好每一個案件的教育疏導,說服解釋工作,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確保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