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陽法院以民事審判為重點切實維護婦女權益
作者:施兆軍 發布時間:2007-07-25 瀏覽次數:1318
本網鹽城訊:射陽法院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規定,采取五項措施,切實維護婦女權益。2003年以來,射陽法院共審理涉及婦女權益糾紛案件5000余件,其中離婚案件4125件,其他婚約財產糾紛、同居引起的糾紛、贍養、撫育等婚姻家庭類糾紛600余件,因侵犯人身權、財產權、土地承包權,以及勞動爭議方面的糾紛有300余件。
一是設立婦女維權崗,夯實婦女維權基礎。該院在民事審判庭設立婦女維權崗,對涉及侵害婦女權益的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重點對涉及老年婦女起訴子女贍養案件,有激化苗頭的離婚案件等做到簡化手續,及時立案,減輕當事人訴累、避免矛盾激化;對文化水平低的婦女,積極進行訴訟指導,切實保護其訴訟權利;對于經濟特別困難的婦女,依法給予緩、減、免交訴訟費,及時提供法律幫助。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婦女維權意識。在審理案件的同時,主動到轄區有關部門、企業,向婦女宣傳法律知識,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有關法律知識,鼓勵婦女群眾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自覺地運用法律,達到依法維權的目的。該還適時選擇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到案發地公開審判、以案釋法,做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
三是完善服務措施,方便婦女維權行動。熱情接待來訪的婦女,耐心解答她們提出的問題,為其提供詳細的法律咨詢。對權利被侵害且經濟困難的婦女當事人實行司法救助,通過減、緩、免交訴訟費用,讓其打得起官司。對老年婦女當事人,主動和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聯系,使她們獲得法律援助。
四是加強訴訟調解,注重婦女維權實效。在涉及侵害婦女權益的案件中,很多交織著親情和家庭關系的問題,贏了官司輸了親情的現象并不鮮見,針對這一現象,該院確立以庭前調解為主,以隨時調節為輔的調解工作原則,積極依靠村委會、居委會、工會和婦聯等組織,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因素,及時化解矛盾糾紛,促使當事人消除隔閡,保護了婦女權益,又最大限度維護了家庭關系的穩定。在調解中向當事人及其親友講述有關保護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使其認識到糾紛存在的根源,撤回了離婚請求。
五是開展案件調研,指導維權審判工作。該院針對因家庭暴力婚姻家庭糾紛、打工女要求離婚現象增多、“外嫁女”權益保障等課題積極開展案件調研工作,近年來分別形成了《射陽地區離婚案件調查》、《射陽地區“三養”案件調查報告》等調研成果,受到縣委領導的重視。并及時轉化研究成果指導審判工作,還向學校、婦聯等部門發出司法建議,使婦女權益進一步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