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暴力犯罪的特點、原因以及防治對策
作者:杲遠 李曉東 發布時間:2006-10-27 瀏覽次數:3870
一、暴力犯罪的概念
暴力犯罪又稱針對人身的犯罪,是指非法使用暴力相威脅,侵犯他人人身權或財產權的極端攻擊性行為。殺人罪、傷害罪、強奸罪和搶劫罪等通常被認為是暴力犯罪的典型形態。暴力犯罪是最為古老,最為原始的犯罪類型之一,西方學者一般把它與財產犯罪合稱為傳統犯罪。暴力犯罪一般表現為犯罪人與被害人之間的沖突與對抗,因而又稱面對面的暴力犯罪,大多是憑借體力實施的。因此,盡管現代暴力犯罪日益表現出智能化的趨勢,習慣上去卻仍被稱為體力犯罪。研究表明,盡管經濟犯罪的危害大于所有的財產犯罪和暴力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的總和,但在社會公眾看來,暴力犯罪是最令人感到恐懼的犯罪。人們對犯罪的恐懼感,主要來自于暴力犯罪。由暴力犯罪造成的心理創傷或恐懼,在肉體創傷痊愈以后仍要持續數月、數年乃至終生。例如最近轟動全國的陜西漢陰縣“7•16”特大殺人犯邱興華連殺11名無辜的群眾,造成了該縣群眾極大的恐慌。通常人們所說的犯罪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是指暴力犯罪問題。暴力犯罪可以按照不同的標準加以分類。例如,可以分為個人暴力與集團暴力;青少年暴力、老年暴力和女性暴力;預謀型暴力和激情型暴力;貪利型暴力和性暴力;政治暴力和非政治暴力;嚴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罪等等。
二、暴力犯罪的特點
1、從行為來說,暴力犯罪一般具有突發性、殘酷性、冒險性等特點。作案手段和工具一般比較簡單原始,例如殺人一般使用棍棒、磚石、刀斧、匕首等鈍器或銳器,或采用拳擊、卡喉、溺死、投毒等方式。但是,暴力犯罪的智能化趨勢日益明顯,憑借智力而不是體力來完成的暴力犯罪越來越多。
2、從類型來看,殺人、強奸、傷害、鄧傳統類型有增無減,空中劫持航空器、搶劫銀行、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等新的犯罪類型也已經出現,直接指向社會進行報復、泄憤的政治性暴力犯罪時有發生。比如江蘇省邳州市八義集鎮搶劫銀行案、近年來在我國新疆制造恐怖暴力犯罪的東突犯罪案等。
3、從時空分布來看,殺人、強奸行為的發案率,農村高于城市,而流氓斗毆行為則是城市高于農村。搶劫主要發生在城市的近郊。從作案的具體場所來看,殺人和強奸案發生在犯罪人或被害人的住所占有一定的比例;而發生在小出租汽車運營過程中的搶劫案以及最近發生在一些大城市駕駛機動車飛車搶奪案占有很大的比例;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還針對飛車搶劫搶奪出臺了專門的司法解釋。從時間來看,強奸案多發生于每年的春夏秋三季,其中尤以夏季為最;搶劫則由以前多發生于年初歲末轉為無明顯的季節性分布。
4、從犯罪人來看,暴力犯罪在絕對數上男性多于女性,但是據統計,女性暴力犯罪者在全部女性刑事犯罪者中所占比重卻高于男性暴力犯罪者在全部男性刑事犯罪者中所占的比重。女性暴力犯罪因婚戀和奸情而發生的比男性尤為突出。
另外,近年來的統計數字表明,暴力犯罪中以青少年為多,且具有一種低齡化并且向校園蔓延的趨勢。
三、暴力犯罪發生的原因
暴力犯罪的發生實際上是有一定的規律可循的:即“壓抑---誘發”這樣一個基本的模型。具體的描述如下:種種因素造成了個體需要的壓抑,于是產生了嚴重的心理挫折與沖突就外化為攻擊性的行為亦即暴力犯罪。具體說來,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幾種:
1、不良的生活背景
不良的生活背景是指壓抑個性、妨礙人格正常形成和發展的生活經歷和環境,如貧困、缺乏母愛的人生早期經驗,缺乏理解與友愛的人際關系等。在這種不良的生活背景下,極易形成一種反社會人格。盡管這種不良生活背景是作為人的直接環境而發生影響的,但它常常是社會矛盾的折射。不難理解,一個在非暴力環境下成長的少年,比在一個充滿暴力的環境下成長的少年更少暴力傾向。
2、民事糾紛
民事糾紛常常作為一種強刺激而導致殺人、傷害等犯罪行為的發生。當糾紛中有過錯的一方未受到應有的批評與處理,而無過錯的一方也未得到適當的救濟撫慰時,后者可能會采取過激行為用以泄憤報復。糾紛一方或雙方心胸狹窄,報復心重,更易發生暴力行為。因此在處理民事糾紛過程中,官僚主義、不依法辦事或者不能秉公處理,都可能導致矛盾的激化而引起惡性案件的發生。
3、婚戀挫折
婚戀的挫折常常導致厭世、自殺或殺人。而易于導致婚戀挫折和糾紛的情況主要有:包辦婚姻;一見鐘情,草率結婚;喜新厭舊,第三者插足;未婚同居,三角戀愛;戀愛中斷,人財兩空;以及現在的一夜情等等。
4、暴力渲染
有研究表明,暴力渲染具有一種心理暗示作用,看到過別人實施攻擊性的兒童或成人,比沒有看到過的人更易采取攻擊性行為,并且具有較大的強度。如果他在某種場合下被激怒,那么暗示的影響就會被激發出來。因此報刊、影視對暴力事件的宣傳報道,哪怕它無意于教唆人去實施暴力行為,但可能實際上起著暴力犯罪的渲染作用。眾所周知,在美國9.11時間發生后一段時間,電視鏡頭曾多次播放基地組織劫持飛機撞向世貿中心的圖片,后來就是因為這個原因,美國就禁止了這種實際上可能起到暴力渲染的行為在電視上的播放。
5、被害人的積極作用
暴力犯罪常常是在被害人與犯罪人的互動中產生的。個人品行不端、生活作風不嚴肅,首先實施挑釁行為等,往往成為個人被害的誘發因素。通常人們認為被害人只是犯罪行為的被承受者,在暴力犯罪中則遠非如此。有些暴力犯罪是被害人的行為激發的:最近幾年有些黑心的老板惡意拖欠民工工資,黨民工索要工資時甚至對民工兄弟動輒使用暴力,引起民工的反感,以致引發老板被害的情況時有發生。比如2006年5月11日南京報業網-金陵晚報訊:南京建鄴區金馬酈城C區建筑工地民工多次討薪未果激憤之下用電焊機砸死工頭。
6、暴力犯罪人的個性缺陷
暴力犯罪人一般具有如下心理特征:易沖動,缺乏以致能力;性格孤僻、心胸狹窄、自卑感強、疑心重,報復心強;虛榮好勝,以自我為中心;文化水平低、道德素質差。這些個性上的缺陷,降低了人的自我控制能力,從而加大了對不良刺激的反應強度。
四、暴力犯罪的防治對策
1、加強社會調節,解決社會問題,緩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運用社會政策,加強社會調節,以克服社會體制、社會文化和社會經濟方面的種種矛盾,解決各種社會問題,是預防暴力犯罪的基本環節。這些方面的措施具體包括:調整階級關系、改善人際關系;切實解決工資、物價、交通、住房、教育、就業等社會問題;公平調整不同利益階層的權利和利益的分配;有人說在我國現階段上學、住房、醫療是壓在人民頭上的新的三座大山,這確實表明在現階段我國的社會宏觀調控還是存在著一定的問題的。因此我們希望政府能夠在以上幾個方面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來,尤其是保護民工利益、上學、教育、醫療等社會問題比較嚴重的領域更要引起高度的重視,以切實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2、加強道德和法制教育,對于培養健全的人格和自我控制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它能夠使人以正確的態度和方法處理戀愛、婚姻、家庭問題以及各種人際關系。
3、解決民事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首先,要動員整個社會都重視解決民事糾紛,把解決民事糾紛納入各級政府、機關、廠礦、學校的日常工作中去,做好疏導、教育、管理等工作。其次,要加強基層組織工作,健全居委會、村委會、調解委員會、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組織,積極調處民事糾紛。當然,人民法院是解決民事糾紛的最重要最關鍵的最后一道防線,因此人民法院更要在解決民事糾紛的過程中,充分發揮被譽為“東方經驗”的調解的優勢,鈍化矛盾。解決民事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4、對新聞媒體和文化市場的管理,杜絕暴力渲染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把好書刊、影視出版作品的審批關,對于那些利欲熏心,通過非法出版、發行、傳播渲染色情、暴力的作品來獲得金錢的不法分子,必須予以懲辦。同時在正面的宣傳報道中,也應當充分估計到可能引起的社會心理效應,不要過多描述暴力犯罪的作案情節,這也是很重要的卻是往往容易忽略的。
5、發揮司法機關的積極作用,加強社會治安管理,打擊暴力犯罪行為
其一對于公安機關來說就要建立健全暴力犯罪的信息網絡和報警系統,及時了解和掌握暴力犯罪的動向,做到信息暢通;建立統暴力犯罪作斗爭的專門機構;加強對槍支彈藥的管理和對重點人口、流動人口的監督與管理;堅強治安聯防,組織力量進行巡邏、盤查等工作;對于那些公然蔑視社會秩序和法制的暴力犯罪分子予以堅決打擊,以儆效尤。其二對于人民法院來說,應當極力做好民事調解工作,在法律規定允許的范圍內窮盡各種調節手段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司法為民,這也是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人民法院應當達到的本質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