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賊專偷電動車 構成累犯判拘役
作者:李曉東 發布時間:2009-12-22 瀏覽次數:642
法院經審理查明,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胡正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其論罪應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的幅度內量刑。鑒于被告人胡正強曾被判處刑罰,仍不思悔改,繼續犯罪,主觀惡性較深,應酌情從重處罰。同時其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且贓物被追回發還被害人,可從輕處罰。據此作出如上判決。
法院經審理查明,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胡正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其論罪應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的幅度內量刑。鑒于被告人胡正強曾被判處刑罰,仍不思悔改,繼續犯罪,主觀惡性較深,應酌情從重處罰。同時其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且贓物被追回發還被害人,可從輕處罰。據此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