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由于未給汽車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只能對對方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日前,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判令車主曹某對傷者李某的損失47031.78元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0081111,李某騎電動自行車與曹某駕駛的轎車發生了碰撞,造成李某受傷。交警部門出具了《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李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曹某負事故的次要責任。由于李某受傷后住院治療,之后為賠償事宜雙方產生爭議。李某便向法院起訴。

法院另查明:曹某在事發時并未為車輛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

法院認為,根據交警部門的意見,李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曹某負事故的次要責任。經審查,李某的損失合計為47031.78元,上述損失均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范圍之內。曹某由于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故應對李某的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