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未投交強險 發生事故全“買單”
作者:勇立宇 龔甬鈺 發布時間:2009-12-11 瀏覽次數:440
本網無錫訊:由于未給汽車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只能對對方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日前,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判令車主曹某對傷者李某的損失47031.78元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法院另查明:曹某在事發時并未為車輛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
法院認為,根據交警部門的意見,李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曹某負事故的次要責任。經審查,李某的損失合計為47031.78元,上述損失均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范圍之內。曹某由于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故應對李某的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