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層法院文化的概念和內涵

 

法院文化是法官在長期的審判實踐和管理活動中,逐漸形成的凸現法院特點并得到共同遵循的價值觀念、思維模式、行為準則以及與之相關聯的物質載體的總和。基層法院文化滲透在基層法院的一切活動中,它是一種文化現象和管理現念,是以管理為目的的文化和以文化為載體的管理理論的有機結合,是基層法院的靈魂所在。它主要表現為精神文化、行為文化、物質文化和制度文化四個層面,且具有主體性、法律性、精神性、漸進性等特性以及導向、凝聚、約束、激勵和輻射等功能。

 

二、當前基層法院文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司法改革和法官職業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基層法院的整體狀況有了較大程度的改觀,社會主義司法理念初步樹立,法官群體素質和整體形象也有了明顯的提升,但總體上說,基層法院在文化建設方面仍然還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在其他法院可能也存在,但受經費保障困難等因素的影響,基層法院表現更為突出,具體地講就是 “四多四少”:

 

(一)被動應付多,主動開展少

 

一些法院開展文化建設,多是為了應付上級法院的檢查或要求,或是為了領導要求而開展,在主觀心理上未能足夠重視,處于被動應付狀態,缺少主動開展文化建設的積極性。表現在法官層面上,就是法官對法院文化建設的意義和作用沒有真正理解,部分干警由于對法院文化內涵的認識還不夠全面、準確,對法院文化作用的理解還不夠深入到位,認為法官只要能加強政治和業務方面的學習、努力工作、圓滿完成各項工作、在工作中不出亂子就可以了;還有部分人認為開展法院文化活動是對正常工作秩序的沖擊,是浪費時間,是不務正業;也有一些人認為把有限的資金用在美化機關環境、建設文化活動設施、開展法院文化活動是奢侈、是浪費,是搞花架子、是形象工程等。

 

(二)熱衷模仿多,開拓創新少

 

一是熱衷模仿國外的法院文化建設。雖然法院文化有一定的共性,但每個國家的法院文化都是針對各自自身的實際,包括歷史的、現實的因素以及環境的影響,所以國外的先進法院文化也不一定完全適合我們。二是各法院之間相互模仿,缺少開拓創新的精神,沒有完全體現個性。法院文化與其他文化一樣,都會受到地理、歷史、人文、社會環境的影響而各有不同。但只要這種文化建設是符合自身實際的,能夠發揮出法院文化應有的功能,那么就是成功的。反之,盲目地照搬別的法院文化建設成果,而不考慮自身所處的具體外部環境,自然是難以達到應有的效果。

 

(三)流于形式多,深入實施少

 

法院文化建設本身尚處于一個不斷摸索前進的過程,也需要我們在實踐過程中不斷地總結經驗和教訓。有的把法院文化建設附屬于工作安排和人事管理,著重強調導向功能,凝聚功能,激勵功能以及改善工作,生活、學習條件的物質功能,只把法院文化建設看作審判執行活動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有的把法院文化建設等同于對全體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業務學習和業務活動的開展,并沒有把法院文化建設放在整體法院文化建設的大背景下來實施;有的把法院文化建設與法院干警在年齡結構、文化背景、心理因素、業務能力、工作投入、思想認識、政治素養等方面割裂開來,限制了法院文化功能的發揮。

 

(四)物質建設多,精神內涵少

 

法院之所以為法院,不在于法院的辦公大樓等基礎設施,而在于高品質的法官和法院工作者群體,在于賦予法院設施、制度規范等外在事物以內涵和精神,使法院形神兼備、從而堪稱堪當為法院的文化積淀。而實踐中,一些法院普遍存在重視更新辦公設施、改善辦案條件等物質文化建設,忽視精神文化和行為文化建設,導致文化建設出現單一化的傾向。有的甚至把法院文化建設的意義等同于機關環境的美化和豐富全體干警的業務生活,一味強調發展機關環境和娛樂文化,離開了審判機關的精神文化建設,在法院文化當中,物質文化只是法院文化的載體,精神文化才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內涵。審判機關的物質文化建設的目的是為法院文化建設提供基礎,并使它成為承擔精神文化的載體,物質文化的建設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總的來看,法院文化缺乏一個叫得響的系統理念來統攬全局,號召力不夠。

 

三、新形勢下基層法院文化建設的新視角

 

法院文化建設要有法院的特色,必須立足于審判、執行,立足于隊伍建設,立足于紀律作風建設等基礎元素來構建。擁有了科學先進的文化理念,高效合理的管理方式,同心向上的團隊意識,豐富充裕的物質承載的“大環境”,才能讓這種“軟實力”時刻踐行、自覺傳承、不斷升華、健康發展。這是基層法院文化建設的基本方向。

 

(一)、科學定位,構建先進的文化建院理念

 

基層法院是全國法院系統的基礎,擔負著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發展的重要職責。基層法院要確定 “以文化建設為引領,立足公正、廉潔、為民的核心價值觀,科學定位法院文化建設基點和文化軟實力的發展方向,實現提高法院群體素質,促進公正與效率,保障并創新三項重點工作的推進落實,傳承并發揚司法人民性”的法院文化建設理念。

 

1、彰顯法院文化公正性

 

在文化創建活動中,基層法院首先要明確法院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與法院工作指導思想上的一致性,就是要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三個至上”為指導,確保法院文化建設的正確方向。立足法院文化的職業文化特性,在司法審判建設上,全力打造“公正性”這個永恒主題,踐行“公正的大廈是由廣大法官精心辦理的千千萬萬案件筑就,公正的豐碑是由群眾的口碑鑄就”的公正基點培植途徑。結合法院公正性建設缺失問題,將形象公正納入審判質量管理范疇,開展形象公正與程序公正、實體公正“三公正”建設,最大限度落實司法公開,實行陽光審判,透明審務,接受當事人和社會監督,保障人民群眾充分參與到訴訟中來,盡量減少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產生的合理懷疑,自覺踐行自身所承載的社會價值和社會義務;基層法院要通過訴訟調解、巡回審判、人民陪審制度等司法實踐的深入推進,建立多元化解決糾紛機制,實現化解矛盾、構建和諧的法院文化職責要求。

 

2、強化法院文化廉潔性

 

挖掘法院文化自律功能,發揮法院文化對思想、心理和行為的規范約束作用,運用源于審判機關的文化氛圍、行為準則、道德規范等精神力量,形成自律機制和約束機制,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提高干警的規范執法能力。通過引導法官追求高尚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品位,培養法官求實、嚴謹、廉潔、文明的職業氣質。利用局域網絡、手機短信、文體活動、庭訓院訓、常溫入黨誓詞等豐富多彩的法官文化平臺,加強勤政廉政教育,提醒法官忠于職責,不辱使命;本著預防在前、教育有效、制度管用、查處有力的推進原則,開展法官廉政建設工程創建,將隊伍素質、作風形象、質量效率、為民服務等各項司法活動均納入廉政創建項目,通過健全管理機制、完善工作標準、嚴格考核評價、強化績效應用等方式,豐富廉政內涵,細化廉政要求,涵養廉政氛圍,培育廉政品行,真正使廉潔司法成為全體法官的共同信念和自覺踐行,以廉政體系文化促進法院整體工作的良性循環、科學發展。

 

3、立足法院文化為民性

 

“人民法官為人民”不僅是法官的心聲,更是人民的期盼。基層法院應從加強對審判權、執行權的專項監督開始,通過落實各項工作機制,規范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和執行環節的監控,形成較為系統成熟的裁判平衡規則,使憲法和法律得到充分維護和實現,解決司法“屬于誰”的根本性問題;從著裝上崗、掛牌服務、首問負責等影響司法公信的機關紀律、作風形象抓起,不斷提升廣大干警在為民意識上的感性認識,扭轉人民群眾的不滿和不認同,解決司法“為了誰”的根本性問題;從司法工作的著眼點和著力點放到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上做起,堅持司法審判工作的群眾路線、群眾方法、群眾標準,贏得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歡迎,解決司法“依靠誰”的根本性問題。立足職能建設,強化司法為民的法院文化服務力。

 

(二)統籌兼顧,推進豐富的文化興院實踐

 

處理好法院文化內涵與表層的關系,是法院文化建設的關鍵。通過文化整合,將法院文化真正融入到法院的工作戰略、資源配置、品牌建設、機關管理等各個環節,使法院文化實踐充滿積極向上、健康自覺的人文精神。

 

1、培育法院精神文化

 

法院精神是法院群體共同價值觀念、司法理念、發展目標的集中體現,也是法院文化的靈魂與核心。大力營造團結進取、敬業奉獻、昂揚向上的價值觀念和人文氛圍;統一廣大法官的法治標準、價值取向、工作操守。注重法官心態和法官習性的養成,定期組織法院干警開展演講、朗誦、歌詠比賽,動員干警開展踢毽子、跳繩、乒乓球、羽毛球、籃球等“健體大律動”緩解強大的工作壓力,提升干警精氣神,以制度形式將每周五下午4--5時定為開放式運動時間,為大家提供活動保障。培養法官高雅情趣,提升干警精神面貌。

 

2、規范法院行為文化

 

司法行為是法律精神的直接折射,是文化建設指引和導向的結果載體,也是法院文化含金量的驗證。圍繞文明司法,堅持“漸近”與“突出重點”的推進策略,結合區情、院情,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全力開展司法職業形象建設。以“強化五項司法”為主題,圍繞“三項重點工作”和“司法管理年”實踐活動,開展能動司法、和諧司法、規范司法、公信司法、責任司法載體推進強化建設,通過多層面挖掘司法潛能,切實轉變不適應新形式的工作方法和辦案習慣,實現由消極中立的裁判者向積極中立的服務者轉變,將規范的重點放在機關紀律上,通過電子監控、明查暗訪、抓簽到、查筆記、定期通報等形式,加強監督檢查,有效防止上班遲到早退、中午喝酒、無故不參加會議、上網聊天打游戲等紀律作風問題。結合信訪積案化解年活動要求,制定《集中清理涉訴信訪積案工作方案》、《典型案件剖析講評制度》,建立 “防腐責任、防錯責任、防訪責任”一案三責制;以各庭室和全院為單位,定期召開信訪、發改等典型案件剖析會,敦促干警自覺查找履職方面的司法責任。在加強制衡管理方面,以權力制約權力,防止權力的肆意膨脹。合理配置審判資源、人力資源,嚴格執行立審分立、審執分立、執裁分立,做到權責相適應,積極構建確保司法公正的管理模式。

 

3、優化法院物質文化

 

物質文化是法院文化的實體表象形態,是人們直接感受、直觀把握法院文化的視覺內容,并以其能動作用提檔法院文化內涵。從辦公環境硬件看,基層法院的物質文化尚屬欠缺,但跨越現有條件創新法院物質文化理念,正是影響基層法院探索法院文化的一個原發動力。辦公環境擁擠狹小,但做到窗明幾凈、簡潔質樸;圖書館藏不夠格局,但在網絡空間上辦公軟件、法律全書、視頻內容幾乎是包羅俱全;以更新辦公辦案電子設備、以動態物質硬件提檔提速提質,保障辦公信息化科技化,彌補辦公辦案“房文化”的不足。以理念作效應,打破 “物質決定文化”這一傳統的局限觀念,創造突破。通過物資獎勵弘揚法院建設成果并拉動工作績效,調動干警爭先創優的士氣,凸顯司法精神和法院文化底蘊。

 

(三)、傳承發展,強化系統的文化立院保障

 

文化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也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而把握法院文化的生命力和發展力,就是要在遵循法院文化規律的基礎上,以主動性、前瞻性,落實法院文化管理保障。基層法院要按照“認知法院文化、建設法院文化、深化法院文化,拓展法院文化”的建設方針,在長規劃、短安排上求實效,在與時俱進上求發展。

 

1、加強組織保障

 

法院文化建設與文化管理的決策者、組織者、實施者,影響著法院文化軟實力的定位方向和運作力度。所以在基層法院文化建設中要注重組織領導和組織素質,強化文化建設的人本因素:在組織領導方面,要成立文化建設專門領導小組和文化建設辦公室,除文化建設辦公室負責主抓法院文化建設外,明確分管領導在文化建設上各自的主抓項目和分工,并且要對工作任務和職責完成情況進行詳實報告;在組織素質方面,領導班子成員要堅持學習、嚴以律己、搞好團結,打造激情創業文化、團結協作文化、民主和諧文化,從落實學習制度入手,抓好練兵競賽、卷宗評查、庭審講評、文書展評、案件甄別、信訪剖析等業務技能實務培訓,打造學習向上、爭先創優的素質文化,提高法官知識涵養、文化品位等綜合素養。

 

2、豐富載體保障

 

文化屬于意識形態范疇,必須依托于各類載體,提煉并塑造法院文化的群體性與實踐性。堅持從自身建設出發,啟動內力,借助外力,凝聚合力,使法院文化在內外部支持參與下獲得了持續不竭的生命力。創建《基層法院工作簡報》、《工作調研》、局域網絡等精品文化平臺,承載并展現法院文化,推動法院調研宣傳工作的有效開展,對裁判文書進行改革創新,強化司法的莊重威嚴,促進當事人服判息訴,使法院裁判文書成為最直接的普法教材,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雙贏;制作胸卡、辦公電話彩玲、辦公場所指示標牌,時時處處滲透出法官進行追求公平正義、崇尚法律文明的教育熏陶;注重開展陶冶法官情操的賑災捐贈、弱勢群體幫扶、法院干警進社區等社會公益活動,與法官群體性文化活動形成共建機制,使廣大法院干警感受到服務社會、參與發展的快樂。廣開文化建院渠道,建立法院專題網站、開展“司法論壇”、“重點課題研討”“師生陪審員”等活動,打造院校共建文化陣地。

 

3、完善機制保障

 

文化機制是司法精神和原則在法院審務、政務、事務管理的方方面面的輻射,是法院管理的建設手段和展示平臺。在法院文化建設中,以文化機制建設為切入點,保障法院文化的有序開展,制定專門性基層法院文化建設方針,明確文化建設指導思想、任務目標、工作要求。制定具體的年度實施方案,逐步推進、深化文化建設成果。以量化標準、細化責任、科學評價、既鉗制又激勵為指導思想,通過定崗定責、量化考核、硬化獎懲等措施,形成覆蓋全院的工作質效評估體系,使全院工作步入規范化、科學化管理軌道。在強化制度執行力上,凡違反制度規定的,不僅勒令整改,而且在局域網上公布,嚴明管理紀律;在隊伍管理上,為每個干警建立包括德、能、勤、績、廉在內的《執法檔案》,真實記載執法質量、效率和作風情況,對結案率、發改率等指標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報、一月一排名。精細化、公開化的績效動態管理,鼓舞先進、鞭策后進、激勵上進,以法院文化的應用力量,實現法院管理良性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