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買房糾葛 近日握手言和 南京中院民四庭就地辦案化解紛爭側記
作者: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9-07-22 瀏覽次數:647
本網南京訊:轉變審判理念,積極探索積累審判經驗,變法官座堂問案為主動上門辦案。近日,民四庭就一起長達五年之久的房產糾紛,就地辦案,就地調解,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張某于2004年3月與某開發商簽訂購房協議,以58萬元的價款,購買位于江寧區某小區的商品房一套,由于該商品房系裝潢展示房,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一份,并支付裝潢款12萬元,房屋交付時間為同年
本案雙方各持己見,互不相讓,劍拔弩張。合議庭考慮到涉及民生問題,尤其是在發生國際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沒有就案辦案,而是站在保民生、保增長、保穩定的高度,開拓思想,研究案情,講究辦案技巧。在曹曉紅庭長的帶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