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惡的發生往往就在身邊?無錫北塘法院法官提醒市民謹慎熟人犯罪
作者:周靜 莊莉莉 發布時間:2009-07-16 瀏覽次數:607
本網無錫訊:近日,無錫北塘法院刑庭整理案件時發現,發生在熟人之間的詐騙、盜竊和故意傷害類案件逐漸增多。有的是血脈相連的親屬,有的是一墻之隔的鄰居,有的是朝夕相處的同事,甚至是志同道合的朋友……法官指出,正是這種關系的便利,讓犯罪人更容易取得信任和作案時機,對后果的預期也不是很嚴重,所以容易因貪念鋌而走險。
在同一家公司工作的徐軍和陳林是無話不說的好朋友,兩人為了購物方便,都在同一家銀行辦理了信用卡。2008年年底的一天,陳林稱自己的卡丟了,著急買些年貨,要借徐軍的信用卡先用用。徐軍早已把陳林當作公司的死黨,也沒多想,就把自己的信用卡借給了陳林。然而,讓徐軍沒想到的是,年過完后陳林便再沒回公司上班,手機也成了空號。徐軍認為自己在信用卡里也沒什么存款,就沒留意掛失,直到銀行向其催款時,他才詫異地發現自己的卡已經被陳林透支消費了上萬元。
罪惡是雙手往往伸向身邊的人,這不禁令人毛骨悚然。北塘法院刑庭庭長包宇紅分析了原因,詐騙案件往往都是通過博取被害人的信任,采用虛構事實等手段,騙得被害人主動給予錢款,熟人容易輕信;盜竊案件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選取自己較為熟悉的地點和對象下手成功率較高;故意傷害中被告人往往都是采用暴力手段造成被害人傷勢,熟人之間的矛盾面臨挑撥、欺騙等感情糾葛更容易情緒激動,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
包庭長指出,對身邊人的輕信和疏忽導致類型案件多發的情況,無論是給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還是對法院的審判工作都帶來了壓力,提供給廣大市民些許注意事項以幫助識別:對身邊親近的人提出的有吸引力的利益條件要謹慎,應對對方一貫的做事態度及其家庭情況多做了解,不要急于作出承諾。各單位應加強對財物的管理,落實監管責任,加大巡查力度。個人也應當增強防范意識,不要隨意向他人透露財產情況,對涉及財產的鑰匙等也要仔細保管。在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時,宜忍讓不宜爭強好勝,宜冷靜不宜沖動莽撞,宜化解矛盾不宜激化矛盾。這樣才能減少故意傷害案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