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海州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歷時6年、輾轉5家法院的上訪執行積案
作者:連云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9-07-01 瀏覽次數:638
本網連云港訊:近日,一起歷時6年,輾轉5家法院沒有執結的執行積案,在海州法院的調解下圓滿和解,申請人拿到20萬元執行款時,已是熱淚盈眶。
2009年3月,海州法院收到上級法院指令交叉執行的7起案件,其中以沛縣東方建筑工程公司與沛縣第二建筑公司、沛縣張寨鎮人民政府欠款案尤為棘手。該案申請執行人沛縣東方建筑工程公司于2003年8月向法院申請執行,至今已歷時6年,中途換了5家法院都沒有執結。期間,申請執行人多次上訪,數十次寫信給政法委、省高院、省人大領導,3次寫信給最高院院長王勝俊,甚至直接把上訪材料寄給吳邦國委員長,對于此案,省高院書面批示3次,省人大書面批示2次。面對巨大的執行壓力,該院抽調精干力量組成執行小組,詳細分析案情,指定了周密的執行計劃。3月底,執行小組一行8人來到徐州調查摸底,掌握了被執行人的許多線索,隨后,立即到南京人民銀行調查被執行人開戶情況,4月中旬,對被執行人張寨鎮人民政府等資產進行了保全……這一連串準確、緊湊的“組合拳”為該案的順利調解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之后,該院執行人員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反復做好調解工作,曉之以情,動之以禮,力爭案結事了,定紛止爭,而不是讓雙方的冤仇越結越深。在該院執行人員的真情感召下,雙方當事人終于在近日達成共識,握手言和,被執行人一次性付給申請執行人20萬元了結此案,至此,這起歷時6年,輾轉5家法院的上訪執行積案終于圓滿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