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維揚法院審結全市首例信用卡詐騙案
作者:陳慧 發布時間:2008-09-09 瀏覽次數:1103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常春霞于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常春霞冒用他人信用卡,騙取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被告人常春霞歷史上無前科劣跡,且坦白認罪態度較好,并退出了全部贓款,均可酌情從輕處罰,并可給予一定的緩刑考驗期限。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常春霞于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常春霞冒用他人信用卡,騙取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被告人常春霞歷史上無前科劣跡,且坦白認罪態度較好,并退出了全部贓款,均可酌情從輕處罰,并可給予一定的緩刑考驗期限。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