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你受到某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時,該怎么辦呢?筆者認為,應首先從幾個方面對行政處罰進行辯查:

?、處罰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行政機關憑什么處罰你,有什么證據,處罰的情況是否屬實。對一個違法行為的事實應當寫明違法行為的時間、地點、原因(動機與目的)、經過、手段、情節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

二、有無處罰依據。“法無明文規定不罰”,行政處罰必須有法律依據。沒有依據的,行政處罰無效。例如:《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水污染防治設施有建成或沒有達到國家規定要求即投入生產,才會受到處罰。某化工廠,其水污染防治設施沒有經環保部門驗收即投入生產環保部門對其罰款,這就屬無處罰依據。因為《水污染防治法》沒有規定水污染防治設施沒有驗收可以作為處罰的依據。

三、量罰是否合理恰當。合理恰當實際上是行政處罰的公正性問題。《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遵循公正的原則?!缎姓幜P法》規定,顯失公正的行政處罰,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變更。例如:張女士在菜場向賣魚人某購得青魚3千克,張女士在支付人民幣24元后隨即到復秤處復秤,發現魚少了2兩,遂向工商管理人員反映工商管理人員責任令 某交出罰款80元, 某不服,訴至法院。顯然,這一罰款處罰與某違法行為的情節、危害程度不相當,顯失公正,法院可以判決變更。

四、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機關執法人員向你調查時有無出示證件,調查、檢查時是否是二人以上,在處罰決定之前有無告知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依據,有無充分聽取你的辯解。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處罰時有無告訴你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行政處罰決定書有無送達手續。當場處罰僅限于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收繳罰款有無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等等。違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也是無效的。

五、執法主體是否正確。實施處罰的主體必須是法定行政主體。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除行政機關外擁有行政處罰的主體,還有被授權組織和被委托的機關、組織。不是所有的行政機關都可以行使行政處罰權,而必須是那些具有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進行行政管理的機關或組織,而且有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還有,執法機關只能對自己主管業務范圍內的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給予處罰。比如,公安機關可以對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實施治安處罰,如果公安機關對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實施處罰,就屬于執法主體錯誤。

六、處罰文書是否正確。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姓名或單位名稱、地址,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的事實和證據,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和途徑,作出決定的機關名稱并蓋印章及作出決定的時間。如果行政處罰決定不當,行政機關就可能處于不利地位。

經過冷靜而周密的分析思考,如果你還有疑慮,你可向律師或法院行政審判人員咨詢。如確屬執法錯誤,你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對造成的損害你還可以要求行政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