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徐州市賈汪區某鎮的陳某與孟某結婚僅三天便產生了矛盾,作為丈夫的陳某毅然提出離婚。近日,賈汪區人民法院的法官認真查明案件事實,耐心做細致工作。雙方當事人無奈協議離婚,終結了他們苦澀的短暫婚姻。

2008年2月,陳某與相隔近百里的孟某經人介紹認識,在互不了解的情況下,于2008年3月14日倉促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同年4月2日,在雙方家長的操辦下舉行了婚禮?;楹蟮谌焱砩?,仍憧憬在新婚喜悅之中的陳某萬萬沒有想到,妻子孟某在去陳某父母家的途中,因受到驚嚇而突發精神病。孟某雖被及時送醫院檢查治療,病情得到控制,神志逐漸清醒,但陳某仍無法接受孟某及家人故意隱瞞孟某婚前患有精神病史的殘酷事實。孟某出院后,便被陳某送回娘家。2008年4月29日,陳某以孟某故意隱瞞婚前病史,且該病婚后無法徹底治愈,雙方無婚姻基礎和感情為由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承辦法官通知孟某及家人仔細查明案件事實,確認孟某婚前確實患有精神病史,為能與陳某成立家庭而隱瞞病情的事實。法官對孟某及家人進行批評教育,指出了婚姻應以真誠的感情為基礎,隱瞞事實換不來真正的幸福的道理。雙方最終達成離婚協議,陳某當庭給付孟某經濟幫助費11000元。這場因隱瞞真相“換來”的短暫婚姻終于宣告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