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法院三項公開制度打造“陽光法院”
作者:如東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7-10-18 瀏覽次數:619
本網南通訊:為積極貫徹落實司法為民理念,深入推進司法規范化建設,如東法院最近提出三項公開制度,力爭將該院打造成為“陽光審判、陽光執行、陽光聽證、陽光收費”的“陽光法院”。
一是立案受理公開。在院立案大廳內配置立案受理流程圖,讓當事人了解到受案范圍、起訴條件和手續、各業務庭職責范圍、案件審理程序、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等內容。同時,在審務公開欄上,繼續公示起訴須知、訴訟費用收費標準、案件審理流程示意圖;在公示欄上,繼續公示訴訟風險告知書、常見案件起訴證據,以增強立案程序及審理程序的透明度,落實當事人的知情權。
二是案件審理公開。在案件審理中繼續采取發布開庭公告、公開審理案件的法官名單、進行庭前證據公開傳遞和交換、公開開庭和公開舉證、質證和認證、公開程序變更事宜、公開宣告判決或裁定、公開破產清算、裁判文書要體現程序、訴辯意見、舉證、質證、認證內容、裁判理由等制度,公開案件審理的過程。不定期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提高司法透明度。
三是執行程序公開。在案件執行過程中要采取公開執行人員及必要的聯系方式、公開財產調查情況、公開執行措施及強制措施采取情況、執行異議公開聽證、公開執行款物分配及交接情況、公開案件中止、終結執行的條件及理由、公開案件執行進度情況等措施,使當事人有機會參與執行工作的重要程序,了解執行工作的每個過程。同時充分利用互聯網絡等信息和技術平臺,積極探索公開案件執行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的信息的有效途徑和方式,以各種不同的形式或途徑公開執行案件的各項信息,保障當事人及時全面地了解案件執行情況,并逐步實現執行全過程信息情況在轄區范圍內向全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