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行政審判重質量
作者:詠梅 玉軍 發布時間:2007-10-08 瀏覽次數:636
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邳州法院緊緊抓住行政案件質量不放松,按照“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在積極追求案外協調、妥善化解行政爭議的同時,狠抓行政訴訟案件的審判質量。通過以庭審為中心,在嚴格把握舉證、質證、認證的各個環節基礎上,做到個案不推、不拖,不做強制撤訴工作,對確需判決的案件,堅決依法、準確、公正、及時給予判決,切實維護了司法權威。今年截至
該院在實踐中感到,對一些久調不決的行政案件,如果不加分別地一味追求案外協調,勢必浪費有限的司法資源,降低司法公信力。為此,該院在行政審判工作中,首先積極追求案外協調。多方法、全范圍地做工作,窮盡可能的一切手段,立爭調解結案;其次果斷進行判決。對一些已無調解可能的行政案件,及時給予判決,化解矛盾糾紛;第三做好法律釋明工作。結合該院推行的直接送達,由辦案法官提前擬定好法律釋明提綱,將裁判文書送達到雙方當事人手中,現場就當事人的疑慮進行釋明,直至打消當事人疑慮為止,切實使審結的每一件行政案件,件件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