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掘古墓葬獲刑
作者:鄭菊 家峰 發布時間:2007-01-30 瀏覽次數:2298
本網徐州訊:1月17日,徐州市賈汪區法院審理一起盜掘古墓葬案,判決被告人王某犯盜掘古墓葬罪,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被告人孟某犯盜掘古墓葬罪及強奸罪,數罪并罰合并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二人未提起上訴。
被告人王某曾在汴塘鎮某村山上自家果園附近挖地挖出過小罐,因此得知附近存在古墓葬。 遂結伙孟某多次盜掘古墓。2006年6月不同時間,盜掘了不同古墓葬數次,共盜掘出三枚乾隆通寶銅錢、三枚萬歷通寶銅錢、六枚萬歷通寶銅錢、一個黃色的瓷碗。經徐州市文物鑒定委員會文物評審鑒定證明被盜掘墓的時代為明清時期,均為古墓葬,具有一定的文物和考古價值。
徐州市賈汪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孟某多次盜掘具有歷史、科學價值的古墓葬,其行為均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