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1月17日下午,北京勝利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部門負責人胡連順冒著陰冷的冬雨,不遠千里專程給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法院送來,表達他們對潤州法院公正執法為外地企業排憂解難的感謝之心。
  2005年2月,北京勝利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訴鎮江第六建筑工程公司買賣合同一案,在北京東城區法院調解下,雙方達成協議,鎮江六建支付對方工程款以及違約金共計43萬余元。由于鎮江六建沒有及時履行調解書,北京勝利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申請執行該案。根據最高院關于委托執行的規定,北京市東城區法院依法移送執行,江蘇省高級法院、鎮江市中級法院研究決定該案由潤州法院執行。承辦法官孫國根第一時間找到申請人的代理人,了解分析案情確定執行思路。法院的雷厲風行的作風和法官熱情細致的態度讓申請人代理人心中的疑慮和擔心慢慢消解了。由于鎮江六建經營不善,公司人去樓空,已經淪為空殼公司,沒有任何履行能力。畢竟這40多萬元關系到年底單位民工工資的發放,潤州法院能否執結案件?面對外地當事人的擔心和焦慮,孫國根同志及時調整執行思路,將目標鎖定遠在北京的鎮江六建北京辦事處,得知北京住總第二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和鎮江六建有業務往來,且欠下鎮江六建上千萬元的有工程款。承辦人當即給北京北京住總第二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此刻年關將近,北京住總第二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正和鎮江六建北京辦事處辦理清算交接手續,他們對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提出了異議,承辦人結合有關規定辨法析理,最終北京住總第二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同意協助法院執行該案。12月31日,一筆43萬元的建筑工程款轉到北京勝利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賬戶上,至此,這起外地法院委托執行案件順利執結。 
  在北京勝利混凝土建材有限公司的感謝信上,當事人感慨地說:“法官扎實的理論功底、豐富的辦案經驗發揮了作用。致函、催款、調解,每一個環節體現了潤州法院司法獨立和潤州法官認真負責的精神。短短四個月時間,潤州法院和法官以實際行動秉公執法給外地當事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文章出處: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孫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