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民三庭:各中院認真貫徹全省知識產權審判業務培訓會議精神,制定落實業務學習計劃
發布時間:2004-09-03 瀏覽次數:1690
一、普遍增強對知識產權審判業務學習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
各中院普遍認識到,只有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不斷加強政治學習和審判業務學習,才能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知識產權審判任務的要求,才能從容應對知識經濟帶來的挑戰,才能有效提高知識產權審判的質量和效率。在蘇州、連云港中院率先制定學習計劃并登錄省法院“民事廣角”后,各中院也及時制定、上報了學習計劃。從上報材料看,目前,各中院對知識產權審判業務學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有明顯提高,學習措施得力,一個重審判業務學習、重調研能力提高的氛圍正在形成。
二、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確立學習內容和學習重點
各地在制定學習計劃時,都能注意結合本單位審判實踐的特點和需要,合理確定近期學習的主要內容和主攻方向,增強學習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1、全面理解和掌握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政策策略和保護原則,特別是最高法院提出的知識產權審判應當把握的四項原則,即執法統一原則、平等保護原則、適度保護原則和利益平衡原則,在處理知識產權案件過程中注意把握和協調處理好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利益與社會公眾利益的關系,協調處理好保護我國民族工業與保護外方當事人利益的關系,以更好地實現和完成我國知識產權審判的目標和任務。
2、重視法學基礎理論的學習。各地在學習計劃中都明確提出要加強法理學、民法學、民訴法學等基本理論和知識的學習,夯實基礎,提高法學修養。通過學習鞏固現有知識,及時了解反映時代特征的法學理論發展動態和前沿信息,學習法學新思維和新觀念,并注重消化吸收和融會貫通。
3、加強知識產權審判專業理論的學習。各地針對各自收案的特點,有針對性地確定了學習重點。南京中院提出要結合國外法律和國際公約如歐盟和美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制度進行對比學習和研究,找出其中的不同點與共同點,做到知已知彼。無錫中院提出要加強對知識產權和涉外商事司法解釋以及典型案例的學習和研討。泰州中院提出要將近兩年來轄區內發生較多的商標權、不正當競爭案件進行總體回顧,對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進行深入細致的學習。連云港、揚州、徐州、鹽城中院確定近期的學習重點是商標法、著作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各地都強調對法律法規的學習,不能僅僅停留在對法律規定的字面理解上,更要深刻領會其立法背景、目的和實質,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以更準確地將其運用到審判實踐中去。
4、加強相關行業和科技知識的學習。南京中院針對近年來植物新品種案件、網絡侵權案件、音像制品侵權案件逐漸增多的實際,提出要加強植物新品種、生物技術、音像制品制作、計算機及網絡的相關科技知識的學習,加深對相關知識產權問題的理解。南通中院提出要了解和掌握WTO規則的相關內容,并抓好英語和電腦這兩項工具性知識的學習,以適應現代社會的需要。
5、注重審判技能和方法的學習。針對知識產權案件審理的特殊性,蘇州、無錫、連云港、鎮江中院提出要通過案件復查、典型案例評析、組織庭審觀摩等形式,探討和摸索出一套更加符合知識產權審判規律和特點的審判思路和審判方法,提高知識產權審判水平。徐州中院計劃堅持每周學習一篇優秀知識產權法律文書,樹立知識產權案件精品意識,打造精品法律文書。
三、創新學習機制,探索學習方法,強化學習保障,提升學習效果
1、創新學習機制。對此,各地做了很多努力和嘗試,形成了一些頗具特色的制度。蘇州中院繼制定“每人一本學習筆記、每月一次學習輔導、每季一次觀摩庭審、每年一篇學術論文”的“四個一”制度后,近期又提出了“向專家學理論、向當事人學專業技術、向同行學審判經驗”的“三學”制度。鹽城中院在去年就建立了業務學習中心發言人制度。南通中院與市工商局商標處和公平交易處商議定期舉辦業務沙龍,無錫中院也與市工商局商標處、市版權局等單位確立了定期聯系制定,共同研究知識產權執法中的疑難問題,統一執法認識。
2、探索學習方法。各地結合實際,提出了一些形之有效的學習方法。
一是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各地都很重視以案例討論、專題研討、骨干或專家講評等方式集中學習。泰州中院確定每周五下午對本周庭審和下周開庭的案件進行回顧和研討,不斷強化和固定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思路,提升對法律的理解和運用能力,此外每月還安排一天時間,對省法院網站上公布的有關判決書、指導意見集中進行學習討論,從中汲取經驗。徐州中院將每周五、連云港中院將每周一下午確定為集體學習日。鎮江中院確定每月兩天集中學習業務。淮安中院也確定了每月集中學習的制度。除集中學習外,南京、無錫、常州、揚州中院都明確要求在審判任務較重的情況下,審判人員應加強自學。同時,南通、無錫中院還要求每個審判人員根據自身的專業及愛好,確定一定的專業研究方向,努力形成專業優勢。
二是學習、辦案與調研相結合。各地都很重視以案促學,學用一體。無錫中院提倡審判人員要充分利用好自己審理的每一個案件,做到“四個一”,即不僅要寫好一份判決書,而且還要寫好一篇案例分析,更要從中引申出深層次的理論問題,寫好一篇調研文章,對具有一定宣傳教育意義的案例,還要寫好一篇宣傳報道。南通中院提出在審理案件時,要著力找出每一個案件的理論支點,提出一個解決案件實際問題的調研課題,以此來提高學習的深度,形成學習、審判和調研的有機結合。南京中院提出向實踐學習,把理論知識運用于實踐,創造出自己的辦案經驗,提高自己解決疑難案件和問題的能力與水平,并形成案例或理論文章。
三是堅持請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為了實現優勢互補、趕超先進,各地都注意加強與工商局、版權局等行政執法部門、科研院校、兄弟法院的橫向學習、交流與溝通。無錫中院今年邀請到鄭成思教授作了“國際國內知識產權保護動態”的專題講座,還參加了一些省內外組織的相關學術會議。蘇州中院計劃不定期邀請一些法學教授來庭進行理論指導,目前已邀請到蘇大法學院的張成敏教授作了“案件審理中的自由心證”的專題講座。在外出學習、取經方面,無錫中院已派員到其他法院學習,計劃半年。鎮江、徐州、連云港中院計劃今年下半年到知識產權審判經驗豐富的兄弟法院學習取經,其他法院也有加強橫向交流的意向。
3、強化學習措施保障。各地法院在網絡資源利用,知識產權相關圖書資料的選購、訂閱上作了精心的規劃。蘇州中院加強與蘇大法學院的合作,為民三庭每人都辦理了法學院圖書借閱卡,方便大家借閱;該院還在院領導的支持下,建立了庭“小書庫”,及時引進最新法學著作,隨時查閱資料,調動法官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4、提升學習效果。連云港中院定于今年年底進行自我考核測試,考查學習情況與效果。揚州中院提出“學習到人,一個不漏;自查自糾,保證學習效果”的措施。無錫中院將調研作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常州中院確定將不定期地組織內部學習交流活動,檢查審判人員的自學情況。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民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