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因看見別人發給妻子的一條曖昧短信而醋意大發,一怒之下竟找來硫酸潑在漂亮妻子的臉上。126,蘇州市相城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被告人陸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1998年年初,被告人陸某和受害人張某經登記結為夫妻。因張某青春靚麗,條件突出,能娶上這么漂亮的妻子陸某感覺很幸福,婚后對妻子也是體貼入微。第二年可愛女兒的降臨,更是為小家庭增添了無窮的歡樂和溫馨。

然而到了2007年事情發生了改變。一直賦閑在家的妻子張某在當地的一家KTV找了一份工作。因為工作性質,她每天要接觸大量形形色色的人,常常工作到深夜,這引起了陸某的不滿,多次勸說張某辭職,但遭到拒絕。為此事兩人一直爭吵不斷,陸某也變得越來越敏感,時常偷看妻子的手機,一旦發現有陌生的號碼或短信就會責罵張某在外面不檢點。2008年,不堪折磨的張某提出離婚,但陸某不肯,并更加確信妻子在外面有了別的男人。

去年1月的一天晚上,陸某偷看張某手機時發現一條曖昧的短信,當即兩人又爭吵起來。過了一會,張某想去上班但被陸某阻攔,張某罵了幾句,情緒激動的陸某便將大門鎖住,跑到儲藏室拿來修車用的濃硫酸,威脅說要是張某敢離開他就把硫酸喝下去。見張某不予理睬,惱羞成怒的陸某便一下子將硫酸潑在了她的臉上,頓時張某一聲慘叫,痛苦地雙手捂面倒在地上。陸某發現事情不妙,趕緊將張某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治療。后經鑒定,張某臉部60%被嚴重燒傷,已構成重傷。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考慮到兩人剛滿10歲的女兒還要靠被告人撫養,被害人日后的治療、整容費用也需被告人的工作收入來支付,結合被告人良好的悔罪表現以及被害人的諒解,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陸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