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江蘇省銅山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故意殺人案件。被告人張某用冰冷的菜刀砍去的不是與他有不共戴天仇恨的仇人,而是養育自己27年的親生父親。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27歲的張某是張家老三,已為人父的張某平日里只喜歡喝酒,什么活也不干,還經常向年老的父母要零花錢,不給就和父母吵架。2009919日上午,被告人張某找到父親想要點錢過中秋節,被其父拒絕。接著又向父親要手機打電話,父親沒有給,雙方發生爭執,張某氣沖沖的出了家門,在外面喝了酒,當日下午3點,張某回到家,趁著酒勁又向父親要錢,謊稱要用來做點生意,再次被拒。被告人張某惱羞成怒,從廚房持一菜刀稱要將父親砍死,后用菜刀砍向父親的頭部,致左頂骨骨折,后被其家人拉開。經法醫鑒定,其父的損傷程度為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