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南通訊:一心想著發(fā)大財(cái)?shù)谋迥常谏鐣?huì)上闖蕩了幾年,不僅老板沒做成,反欠了一屁股債務(wù),債主是接二連三的上門討要,無奈之下,卞某想起了騙錢的邪點(diǎn)子。

2009517,卞某得知其好友鐘某將一輛奔馳轎車送至南通永興國(guó)際車城一汽車修理店維修。便來到該汽車修理店,謊稱其受轎車車主鐘某的委托前來取車,在騙取了店主的信任后將車取走。當(dāng)鐘某得知轎車被卞某取走后,多次要求卞某歸還轎車,可是卞某編造了種種謊言拒不返還。后卞某又沒有征得車主鐘某同意,以借款抵押的方式將該車抵押給了陳某,借得人民幣50000元。該款部分被其用于還債,余款被揮霍一空。

日前,南通市港閘區(qū)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卞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gè)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