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有情拒悔過 和好無望判分手
作者:陳勇 發布時間:2010-01-08 瀏覽次數:489
本網鹽城訊:丈夫與其他女子有染,本想丈夫會承認錯誤,但未料的是丈夫理直氣壯拒不認錯,夫妻感情惡化,妻子對丈夫行為徹底失去信心,決定與丈夫離婚,離婚態度堅決。近日,射陽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妻子嚴某與丈夫王某于1985年春舉行結婚儀式(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并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婚后生有一子一女,生活可謂是幸福美好。近年來,由于丈夫王某行為失檢導致夫妻關系不睦,且丈夫對其過錯行為拒不認錯,夫妻關系日趨惡化。妻子嚴某具狀訴至本院,堅決要求與花心丈夫離婚。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結婚多年,并生育有子女,本應互敬互愛、和睦相處,共建幸福家庭。被告行為不檢,導致夫妻感情由日漸疏遠到徹底破裂,應承擔主要責任。鑒于原告離婚態度堅決,被告亦無和好誠意,夫妻感情惡化,根據夫妻現狀與有無和好可能,本院認定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故原告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本院依法應予準許。遂作出原告嚴某與被告王某婚姻準予離異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