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為索要彩禮,強行將前女友帶至自己居所,采用鎖門、嚴加看管的方式限制人身自由,同時電話聯系女友母親,要求匯款5萬元。日前,北塘法院依法判處這一冒失男友有期徒刑10個月。

2009826,派出所接到一位老太的報案稱其女兒被綁架了。據老太說,其女兒劉麗早上6點鐘從家中去上班,到了8點鐘單位打電話到家里說女兒沒去上班。女兒的手機打不通,到處也找不到人。就在家人焦急萬分的情況下,女兒的前男友田民打電話來,說女兒劉麗和他在一起,要求老太歸還5萬元的彩禮錢才肯放劉麗回家。派出所得到消息后立即通過網上追緝,很快找到了田民的住所,救出了劉麗。

據田民交代,劉麗和自己3年前就戀愛了,已經準備談婚論嫁,家里為了籌備婚事化了5萬元左右,然而劉麗卻突然翻臉,向他人投懷送抱。田民不甘心,幾次登門索要彩禮,都被拒之門外。 2009826,田民按照預先的計劃,租了輛轎車,在劉麗上班的必經之地等著。劉麗出現后,便以索要彩禮為名,強行將其帶上轎車,途中通過電話聯系劉麗的母親,要求對方向指定的銀行賬號內匯款5萬元,并威脅不給錢就不放她女兒回家。田民將劉麗強行帶到自己的租住房內,采用鎖門、嚴加看管的方式限制其人身自由。

審判中,田民當庭認罪,悔恨自己運用了錯誤的手段,害了她人也毀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