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車遭遇車禍死亡 訴保險公司理賠被駁回
作者:呂敏 顧建兵 發布時間:2009-12-30 瀏覽次數:507
本網南通訊:丈夫酒后駕車不幸發生車禍,奪走了他和一個女兒的生命,同時將另一個活潑可愛的女兒變成了智障兒,那輛20多萬元買的新車也全部毀損,但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死者
事
南通中院審理認為,保險公司已在保單正面明顯位置對保單后面的免責條款作出重要提示,而蔡某在接收保險單后也未提出異議,即視為保險公司已履行說明義務,保險公司以此拒賠合法有據,遂依法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法官點評】法律嚴禁酒后駕車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保險公司在保險單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免責條款的內容,即可認定已盡到酒后駕車免責條款的明確說明義務。本案中,蔡某雖在購車時未與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直接接觸,但其接收保險單的行為可推定已接受該免責條款的約定,所以法院認為保險公司已經盡到明確說明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