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元的承諾所引發的鬧劇
作者:張迅寒 尹德元 發布時間:2009-12-25 瀏覽次數:598
本網無錫訊:只因曾許諾在他人開公司時會借錢相助,事后當他人真來向其借錢時,卻反推托說無錢可借,對方因此惱羞成怒,結果“借錢不成蝕把米”,最終釀成了自己被他人砍至重傷的慘劇。近日,江陰市法院審結了一起這樣的故意傷害案件,判決被告人劉小花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
現年35歲的劉小花原是安徽省人,處于無業狀態的她,因看到職業介紹公司生意紅火,便與朋友李珍珠商量也打算成立一家,結果兩人一拍即合。但是苦于沒有流動資金,兩人于是就找到了老鄉吳有財,尋求他的幫助,吳有財也是豪氣沖天,二話沒說,當即答應會在她倆開公司時鼎力支持2000元??烧l知,幾天后,當劉、李二人來到吳有財住處找他兌現時,吳有財推托說自己的錢都投在生意上了,現在手頭沒有這么多錢。兩人眼瞅著自己的公司開張在即,卻因這股“東風”未到而化為泡影,心中著實氣憤,感覺自己被耍了的李珍珠當場就與吳有財撕扯起來。在旁的劉小花在看著吳有財也火了的情況下,因擔心李珍珠吃虧,就跑到吳有財的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向吳有財后肩砍去,吳有財挨了一刀后轉過身,順手拿了個杯子向劉小花砸去,劉小花閃過之后反手又是一刀,這兩刀砍下去,可是非同小可呀,后經江陰市公安局法醫鑒定,吳有財構成重傷??尺^之后,因為害怕,劉、李二人迅速逃離現場。劉小花于
江陰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小花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造成一人重傷的結果,其行為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劉小花當庭自愿認罪,賠償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予以酌定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