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1219周六下午四點,通州法院張芝山法庭經過四輪調解,歷經七個小時,成功調處一起工人因病猝死而引發的家屬停尸、上訪事件。死者家屬依照人民調解協議,共獲得了9萬元補償賠款以及7000元喪葬費用,并承諾于次日安排死者殯葬事宜。

2009124早上,泥瓦工瞿某被發現死在工地宿舍內,尸檢證實死者猝死于心臟病,身體勞累可能是誘因。死者瞿某正當壯年,死亡前曾長時間工作。為此,死者家屬向工頭提出了100萬的賠償要求,并拒絕火化。而工頭認為死者因病死亡,僅同意給予1萬元的人道主義補償。因雙方就賠償數額意見差距過大,川姜鎮調處中心多次調解不成后,致電請求張芝山法庭派員訴外調解。期間,死者家屬多次到川姜鎮政府、南通信訪局上訪。

張芝山法庭庭長李素均調查后了解到,死者瞿某有60歲的老母親,妻子無業,女兒患有智力障礙,如果處理不當,勢必影響死者家屬生活。1219周六上午9點,首輪調解開始。法庭通過詢問引導的方式,幫助雙方整理糾紛事實,歸納爭議焦點,穩定雙方情緒。隨后,采取“背靠背”談心的方式,從法律角度讓死者家屬認識到認定工傷難度較大,從情理角度請工頭體諒死者的家庭困難,說服雙方適用人身損害賠償有關規定。下午十二點半第三輪調解開始,法庭通過擺事實、講道理、引案例,促使死者親屬主動將賠償金額降至10萬元,工頭也表示除了賠付7萬外,以前支付的7000元費用也不再要求返還。但是雙方均表示決不再退讓。因此,法庭將第四輪調解的重點放在了唐某身上,唐某與死者瞿某是同組村民,當初是他將死者帶至工地并安排工作的。李素均庭長單獨找唐某談話,最終說服唐某拿出2萬元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