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日前,孟仁成等5位申請執行人向江蘇省東臺市人民法院安豐法庭贈送一面錦旗:辦事實在、為民著想,感謝該庭執行人員將其10多年前的勞動報酬22000余元全部執行到位。

孟仁成等人現年均已70歲左右,19941996年間先后隨被執行人王某赴東北打工。經過結帳,王某沒有支付現金,而是出具欠條一份。孟仁成等人催要未果而訴至東臺市人民法院,該院于1997年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書生效后,王某未主動履行義務,5位權利人即申請強制執行。王某因經營虧損,則采取回避方法,長期在外務工,加之又未發現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財產線索,法院只能依法中止執行。

在不久前進行的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中,東臺市人民法院安豐法庭嚴格按照上級部署、要求,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從而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該庭尤其把“三養”、追索勞動報酬等案件作為重中之重,主動尋找被執行人下落,查詢銀行存款,調查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等。由于王某長期在外,執行人員經多次努力與其妻取得聯系,進行有關法律宣傳、說服教育,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且一次性履行完畢。當5位申請執行人拿到13年前的勞動報酬22000余元時,75歲的孟老動情地說:“還是法院好啊,要不是安豐法庭恐怕我這一輩子也要不到這些錢?!?/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