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一對再婚夫妻,因妻子與婆家關系不和,導致夫妻雙方矛盾不斷,當妻子提出分手要回娘家住時,丈夫為泄憤竟用刀從背后捅妻子。1217,江陰法院審結了這起故意殺人案,被告人趙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現年35歲的趙某是江陰人,曾有過一次不幸的婚姻,離婚后經人介紹與同樣離異的何琴(化名)相識,在經過一段時間交往后,雙方按農村風俗辦了結婚酒,并于20085月開始同居,但是沒有領取結婚證。同居后,何琴不習慣與公公婆婆一起吃住,于是提出了分家,不情愿讓趙某的弟弟來家里蹭飯,要求趙某與弟弟劃清界線。何某的舉動引起了趙家人的強烈不滿,而趙某為了維護妻子,也和家里人鬧得不愉快。這對再婚夫妻之間也矛盾重重,何琴在一家鞋帽市場做服務員,時常將老板的衣服拿回家清洗,趙某對此很有意見,而當趙某前妻離婚后再生的孩子隨趙某的女兒一起來家里玩時,何琴又打翻了醋壇子,誤會趙某與前妻藕斷絲連。

這樣在一起吵吵鬧鬧生活了一年后,何琴不愿繼續和趙某一起生活,于是決定搬回娘家居住。今年89日上午,何琴在姑媽的陪伴下來到趙某家,準備收拾衣物回娘家,趙某提出來要與何琴坐下來好好談談,但是何琴態度很堅決,稱不愿再看見趙某,趙某再三懇求都無法挽回妻子執意離開的腳步,想到自己對妻子這么好卻被拋棄,于是產生了與妻子同歸于盡的念頭。當何琴提著行李準備離開時,趙某隨手拿了把水果刀,朝何琴背后捅了兩刀,后被他人發現阻止而未遂。經鑒定,何琴的傷勢構成重傷。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趙某因同居關系破裂,欲泄憤殺人,其行為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其殺人未遂,能主動投案自首,且積極賠償經濟損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諒解,依法減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