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被”吸毒 “好客”主人被判刑
作者:劉思沁 發布時間:2009-12-16 瀏覽次數:547
本網蘇州訊:張明和張強是堂兄弟,都在蘇州打工,張明平時沒有正經工作,就在社會上混混賺點錢,卻開著一輛不錯的二手車。一日,張強找張明說,自己認識了一個在吳江打工的90后女孩,想讓張明開著車約出來一起玩玩,給他掙點面子,張明同意了。
于是,張明、張強、張明的朋友鄭同、張強約出來的女孩小林以及小林的朋友小麗一行五人一起出來釣魚、吃飯。晚飯過后,大家要找個地方消遣一下,張明答應了堂弟給他撐撐場面,擺擺闊,可是又覺得外面的娛樂場所消費太高,自己負擔不起,于是“靈機一動”,把他們都帶回了自己在蘇州的暫住地??他在某老新村租住的房子,到達后大家坐著聊了會兒天但覺得無聊,張明就想到了一個他認為既省錢、時髦又有面子的休閑方式,他與鄭同各出資500元,找人送來了1000塊錢的兩小包“冰”,邀請大家一起“溜冰”,所謂“冰”就是冰毒,是毒品的一種,而“溜冰”則是這種毒品吸食方式的別稱。
涉世未深的小林和小麗并不知道這兩小包味精一樣的白色晶體就是毒品,只見張明熟練地做了一個器具,然后張明、張強和鄭同三人就輪流吸食,三人吸完了一圈就把這個吸食冰毒用的器具“冰壺”遞給了小林和小麗,她們倆不知道是什么東西,也不敢貿然吸食,就給推了回去,張明看到她倆不動就上前勸說,“這是一種新開發的保健品,可是好東西,既可以減肥又可以達到皮膚增白等美容效果,對女孩子最好了,不妨試試吧。”小林和小麗有點害怕,看著另外三個人吸食又有點好奇,禁不住張明的再三勸說和慫恿,而且小林和小麗說此時也軋出了“苗頭”,張明看到她們倆不吸就非常生氣,目露兇光,所以不敢拒絕,勉強開始吸食,這時,知道吸毒既傷身又害人的張明則殷勤地為兩個女孩將冰毒加熱……
小林和小麗吸食了其中的一包“保健品”后,剛開始的時候沒什么感覺,隨之而來的是從未有過的快感,整個人興奮地睡不著覺,但又覺得沒有力氣。第二天,借著出去玩的名義,張明等三人又把兩個女孩帶到了一家小酒店的鐘點房里,慫恿她們一起吸食剩余的冰毒,直至第二天的晚上五人才又回到了張明的租住的房子里。
那天晚上,張強和小林同住一屋,張強趁著小林睡著的時候,對其進行騷擾,小林想要反抗卻因吸食冰毒渾身無力……徹底清醒后的小林懊惱、自責又害怕,決定還是報警處理。公安人員趕到現場后,抓獲了涉嫌吸毒的張明、張強等五人,經調查處理,發現張明有涉嫌引誘他人吸毒的嫌疑,隨即將他刑事拘留。
近日,滄浪法院對這一案件進行了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明明知是毒品而引誘他人吸食,其行為已構成引誘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兩千元。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訴,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審理此案的法官在這里真誠地提醒各位年輕朋友,千萬不要去追趕這樣的“時尚”,否則不僅會害了自己,代價將是一生啊!(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