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濱海法院反映,隨著沿海開發的不斷深入,涉沿海開發類民商事案件呈不斷上升趨勢,該院2007年共審結該類案件25 件,2008年審結43件,20091-10 月份審結76 件。沿海開發糾紛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且易引發群體事件,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均有重大影響。據此,濱海法院組織專題調研,分析此類案件特點和發展趨勢,并提出對策建議。

一、主要特點

1、土地承包糾紛矛盾沖突深,調解難度大。由于沿海開發戰略的推進和國家土地政策的變化,沿海地區土地升值較快。受利益驅動的影響,許多農民在處理土地、林地糾紛時,往往不能依法辦事,抱著“搖錢樹”,坐等土地升值,導致港區土地糾紛越發凸顯。

2、涉企賠償糾紛案件類型新,審理難度大。由于工程施工、廠房建設、公共設施等力度的不斷加大,各種新類型侵權、特殊侵權現象逐步涌現,且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呈現出“多、新、奇”的特點,給審判工作帶來一定難度。

3、勞動爭議案件群體訴訟多,維穩壓力大。隨著沿海開發的深入、工業園區的建立和大量企業投資入戶,特別是金融危機的影響,勞動爭議糾紛集中出現,成為影響社會穩定和引發當事人上訪的重要因素,也成為民事審判工作中的難點。

二、發展趨勢

一是涉村涉組糾紛將進一步增多。過去由于政策原因,村委會償債能力較低,村級債務難以得到有效解決。隨著沿海開發的影響,沿海地區集體經濟組織的資源優勢得以體現,村集體資產的增加和村組償債能力的提高,債權人紛紛起訴,涉村案件數量將會不斷增加。

二是耕地灘涂糾紛將進一步增多。隨著沿海開發建設進程的加快,逐步收回已經發包的土地成為當務之急。土地利用及整理必將影響周邊相關村組及群眾的利益,出現矛盾在所難免,土地、灘涂、魚塘、海水養殖等利益的補償糾紛勢必大量涌現。

三是環境侵權糾紛將進一步增多。沿海大規模的開發建設必將導致原有生態環境的破壞,勢必導致環境侵權糾紛不斷增加。

四是勞動爭議糾紛將進一步增加。伴隨著大項目和大企業的發展,港區將成為沿海市縣重要的經濟增長極,與此相應,各種經濟合同糾紛、勞資糾紛以及因港區外來人口聚集所引起的婚姻類、債務類糾紛將會持續增多。

三、對策建議

一是優化審判資源,提升審判效率。充分發揮能動司法作用,立足沿海開發前沿開展司法服務;加強立案、審理、調解等各項工作的管理,對涉沿海開發案件盡可能通過簡易程序辦理,全力提高辦案效率。

二是強化學習調研,提高審判水平。深入開展服務沿海開發建設調研活動,有針對性地制定和完善服務措施;認真組織審判人員學習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應用,提高案件審理質量;認真分析沿海開發中出現新情況、新特點,悉心研究在開發中涉及的法律問題,從法律上尋求解決途徑。

三是加強訴前調解,推進訴調對接。認真貫徹“調判結合,調解優先”理念,以巡回法庭、調解工作室為平臺,廣泛進行訴前調解,加大涉港糾紛的調解力度,力促案結事了。

四是加強訴外服務,促進糾紛預防。參與建立糾紛應急處理機制,通過提供司法建議、法制宣傳、法律培訓、大調解等方式,積極配合有關行政部門做好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建立聯系點,根據港區單位或企業的類型、規模以及糾紛的發生率,實行分級指導服務模式,提供全程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