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現如今,電話詐騙日益猖獗,詐騙團伙更是“神龍見尾不見首”地藏匿很深。近日,無錫警方趕赴湖南衡陽抓獲了一臺灣電話詐騙團伙中的三個“下線”,并由無錫南長法院于124進行了一審判決,判處主犯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判處從犯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判處從犯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各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今年628日上午,被害人陸某接到一女子的電話稱其家中電話欠費2469元。陸某感到很是意外,就問對方怎么回事。對方說陸某在富陽開通了一個電話業務,正是這個電話業務導致其欠費。陸某感到莫名其妙,再次否認。對方又問陸某有無親戚朋友借用過其身份證件,陸某說沒有。然后對方就讓陸某按“0”轉人工臺咨詢。陸某遂按“0”,對方依舊是女聲,問其有什么業務咨詢。陸某就告訴她電話欠費的疑問,她查詢過后告訴陸某其確實在富陽辦理過一個電話業務,并說“不信你可以來富陽查”。陸某說沒空,不可能去富陽查的。于是對方又說幫你轉到富陽當地公安局,叫當地公安局幫你查。隔了一會,一個男人自稱是王警官,還主動告訴陸某其警號,說確實有人以陸某的身份信息在當地登記了一個電話業務,好在不是本人登記的,說明其身份信息還沒被盜用。為了安全起見,警方在破案期間,要凍結其全部資金,若不想被凍結就得轉帳。陸某遂按要求進行轉帳操作,致其帳戶內的近40000元被騙。

經偵查,發現該款項是在湖南衡陽被潘某等三個臺灣人提取的。潘某三人經一叫阿榮的朋友介紹,說是去大陸用信用卡取錢就有3%的回扣,于621從臺灣來到湖南衡陽。一個綽號叫“小子”的臺灣人交給他們四本放信用卡的本子,共計銀行卡156張,6部手機,并教會他們如何取款匯款。之后,潘某三人就進行了分工,潘某負責接電話,每次都有臺灣人打電話告訴他哪張卡有錢,然后他就從本子里找出那張卡給陳某和林某,由他們去取款,最后再由陳某去匯款。短短的十天,據潘某等人交待就取了80多萬元。只是,“上線”除了那個叫阿榮的人是他們認識的以外,其他人他們連面都沒有見過。而且對這80多萬元錢他們也只知道是騙來的,但到底流向哪里,他們也全然不知。

據此,法院認為潘某、林某、陳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款而結伙予以轉移,三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遂做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現在,諸如此類的電話詐騙案件層出不窮,而且手段日漸高明。人們惟有提高警惕,運用多種途徑對電話內容加以確認,以確保自身利益免受損失。在遭遇詐騙后,也應及時報案提供相關信息,利于警方破案,以便盡早追回損失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