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多次離家未撫養 法院駁回直接撫養權
作者:劉敢德 陳勇 發布時間:2009-12-11 瀏覽次數:462
本網鹽城訊:曾為戀愛在家人的祝福聲中舉行了結婚儀式,原本想白頭偕老,卻未料感情不和,名義妻子離了家,在離家期間未對女兒盡撫養義務,離家后數年后要求與名義丈夫分手,妻子訴訟要求對非婚生女享有直接撫養權。近日,射陽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小鄧與小陳經人介紹相識,并在雙方親友的見證下,于1997年年底按照農村風俗舉行結婚儀式后同居生活,事后亦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未按照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