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中院在鐘樓區五星街道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社區矯正人員減刑案件。罪犯何某,201110月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現在五星街道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庭審中,合議庭認真審核了提請機關的減刑建議和證據材料,就何某重大立功表現的事實節點詢問了相關證人并聽取了何某本人的陳述,檢察機關派員出庭發表了法律監督意見。在此基礎上,合議庭經評議后當庭依法作出宣判,裁定將何某的刑期減去有期徒刑六個月,同時縮短緩刑考驗期限一年。

 

早在2007年初,常州中院即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制定了社區矯正對象減刑的規范性文件,并在全省首次以聽證形式審理了社區矯正人員減刑案件。此次首次在社區實地公開審理社區矯正人員減刑案件,是在新刑事訴訟法的精神指導下,依據最高法院的有關規定,切實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進一步完善減刑假釋審理方式的一次有益嘗試。鐘樓區社區矯正人員、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志愿者以及部分社區群眾共計一百余人旁聽了庭審,常州市電視臺進行了專門報道,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有助于進一步擴大人民法院刑罰執行調控的教育引導效應,促進社區矯正管理體制的深入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