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口法院制定出臺《“三評查”活動實施方案》,以“五個結合”深入推進“三評查”專項活動,著力提升司法能力、審判質量和司法公信力。

 

集中評查與部門自查相結合。各審判業務部門自查本部門每位辦案法官2個庭審、4份裁判文書以及本部門20件審結案件;評查工作組集中評查每位法官1個庭審、2份裁判文書以及各審判業務部門5件審結案件。

 

評查與審務督察相結合。建立日常督查機制,由廉政監察員隨機旁聽庭審、抽查裁判文書和已審結案件,并對所有發回改判案件、部分信訪案件,進行重點檢查。督查結果每周在局域網上公布,對問題案件加以披露剖析,點到案號,點到人名。

 

評查與指導整改相結合。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由評查工作組、審判業務帶頭人分析點評并組織法官討論交流,提出整改意見;對導入“法院綜合信息系統”的裁判文書與實際簽發的裁判文書進行比對檢查,杜絕“陰陽判決書”。

 

評優與評差相結合。對優秀裁判文書通報表彰,匯編成冊;對問題突出、瑕疵較多的法律文書,在局域網上公開“亮丑”。

 

結果運用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將“三評查”結果與法官審判業績掛鉤,作為考評考核的重要依據。同時,組織開展全院“大講評”活動,針對法官能力、司法規范化等方面的不足,實施“庭審技能、法律文書制作技能、書記員庭審記錄技能”專項培訓,編寫庭審規范、裁判文書審核把關等指導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