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最高法院關于中秋、國慶期間“五個嚴禁”要求,鎮江法院堅持從實際出發,大力加強“兩節”期間黨風廉政建設,多措并舉抓廉潔,風清氣正過“廉節”。

 

嚴密部署,統一認識。為落實“廉潔過節”要求,鎮江中院高度重視、周密部署,制定下發《關于做好中秋、國慶假日期間黨風廉政建設的通知》,重申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要求以部門為單位,組織全體干警開展以“恪守廉潔底線,反對奢侈浪費”為主題的節前專題教育,重溫黨的優良傳統,大力倡導廉潔過節、勤儉過節的良好風尚。并要求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過一個風清氣正的中秋節、國慶節”的重要指示、中央《關于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精神傳達到每一名干警,引導廣大干警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清節日糾風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貫徹中央《通知》精神、堅持清廉過節的自覺性。

 

嚴肅紀律,明確要求。要求全體干警必須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不得接受案件當事人及其委托人贈送的節禮;不得參加案件當事人及其委托人安排的宴請、旅游、娛樂及健身活動;不得向案件當事人及其委托人借車用于探親訪友或外出游玩;不得參與酗酒、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不得以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名義斂財,積極營造風清氣正、健康祥和的節日氛圍。

 

嚴格制度,落實規定。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制度規定,要求節日期間不得利用公款購買、贈送月餅及其他節禮,不得相互宴請,不得濫發“福利”,并要求各法院進行嚴格梳理排查,確保不鉆“空子”、不留“死角”。全面開展“清卡”行動,由中院監察室牽頭,對兩級法院全體干警持有會員卡情況進行摸排、登記,規定限期清退,確保不漏一項、不少一人。嚴格車輛管理,規定“兩節”期間,嚴禁公車私用、嚴禁將公車外借他人使用;除值班車輛外,其余車輛一律統一封存,遇有緊急情況時,必須經院領導批準方可使用;嚴格用車責任制,落實“誰用車、誰負責”,“誰帶車、誰負責”,“誰派車、誰負責”制度,確保車輛管理安全規范。

 

嚴加督察,突出重點。加大監察督導力度,注重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加強對節日糾風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提醒、堅決糾正苗頭性問題,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歡迎媒體和廣大群眾監督舉報。同時明確規定,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被媒體曝光的頂風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堅決嚴肅處理,絕不姑息遷就。突出領導干部帶頭作用,要求兩級法院領導嚴于律己、從我做起、樹立榜樣,注重加強對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有效杜絕“燈下黑”,切實做清正廉潔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