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民生案件中,一方當事人往往缺乏足夠的法律知識和訴訟能力,又沒有經濟條件聘請代理律師,明顯處于弱勢,在訴訟中處于不利的地位。針對此類案件的特點,泗陽法院將民生案件的審理執行作為司法工作的重點,切實關注民生,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

 

根植群眾觀念,加強民意溝通。對于民生期待、民生需要的案件訴求,注重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新聞媒體在內的廣大人民群眾以及社會各界的溝通與交流,及時了解基層群眾的意見和呼聲,把群眾所想所盼,作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形成民意信息收集和回復機制化,為民生司法找準方向。

 

堅持公平正義,重視權益保護。在法律適用上,將公平正義原則與對弱勢群體的適度保護原則統一兼顧,合理運用證據規則,正確分配證明責任,通過法官的有力釋明,對民生案件中弱勢群體訴訟能力適當平衡,提高審判效率,讓民生案件更快解決。在調解工作中,通過耐心的勸說、有理有據,盡可能從保護弱勢群體利益的角度出發設計調解方案,實現對弱勢群體民生權益的適度傾斜。

 

實行費用緩減免,加大執行力度。及時保障和救濟民生權益,實行訴訟費“緩、減、免”,結合司法救助舉措,保障貧困當事人獲得救助,順利參與訴訟。對于涉及贍養費、撫養費、人身損害賠償以及農民工工資追索等民生案件,通過立案審理綠色通道加快審理,同時重視先予執行措施,為弱勢群體及時送上執行款,緩解生活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