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寧法院建立司法建議長效機制促進社會管理
作者: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3-09-17 瀏覽次數:361
近年來,常州市天寧區法院將加強司法建議工作作為深入開展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切入點,連續向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發送多份司法建議。在強調發送數量和質量的同時,我院更重視司法建議的反饋落實,積極推出了五項長效機制,充分發揮了司法建議工作實效。
對象選擇機制。一方面突破司法建議對象主要是行政機關這一范圍,將對象擴大到企事業單位,突出了司法建議服務大局的功能。另一方面特別重視向監管部門、行業協會等發出類案建議,起到了“一條建議,指導一個行業”的良好社會效果。
溝通協調機制。專門搭建司法建議的溝通平臺。了解被建議單位的實際情況,與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建立長期的聯系、溝通機制,與一些發現問題較多的政府部門、行業的監管部門建立風險預警機制,確保每份司法建議撰寫有素材,質量有保證,建議能對路,措施易操作。去年我院向市拆遷相關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企業發送的兩份高質量的司法建議還得到了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的批示和肯定。
反饋長效機制。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反饋信息收集工作,有反饋結果的,對反饋意見進行梳理,查看反饋內容是否認真負責,認識問題是否切中要害,整改措施是否有的放矢,積極協助被建議單位做好落實整改工作;無反饋結果的,采取電話聯系、上門交流、當面座談等方式主動與建議對象取得聯系,闡明司法建議對被建議單位健全制度、加強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意義,促使建議對象主動接受并落實整改。
釋明服務機制。對建議中涉及不能理解的措施和對策及時做好釋明工作,以增強建議接受單位對司法建議的認同度,確保整改到位。用“走出去”的方式,主動上門走訪建議接受單位,對建議接受單位按照司法建議進行整改的過程主動提供全程跟蹤服務,如提供法律咨詢、培訓等服務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力求增強被建議單位的法律意識,完善工作機制,有效預防和減少相關糾紛發生。
聯動研判機制。用“請進來”的方式,充分加強與建議接受單位的聯動。主動邀請建議接受單位到法院召開座談會,集思廣益,各抒己見,共同討論,全面剖析發現的問題,完善整改舉措。去年以來,我院已分別邀請企業家代表、醫療機構代表、房屋拆遷相關部門和金融機構代表召開座談會,通過評析典型案例、提示法律風險、交流整改方案等,促進司法建議的深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