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泰州海陵區法院把文化建設貫穿于隊伍管理、審判執行、司法政務等各項工作的始終,有力推動了法院的全面有序可持續發展,被省高院命名為第二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設示范單位。

 

注重制度建設,在督促檢查中發揮文化導向作用。堅持“以制治院”,健全完善覆蓋審判執行工作、隊伍建設和法院管理等各方面的規章制度100余項,用制度規范人,用規章約束人。五年來,干警沒有因違法違紀被查處,沒有發生過其他損害法院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事件。

 

注重載體搭建,在文體活動中營造法院文化氛圍。完善閱覽室、健身室、文化長廊等文體活動場所,通過建設文化長廊,在審判辦公場所懸掛法學名言、社會公德警句、廉政格言等,向干警傳達“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價值觀,向當事人傳達“和諧、理解、寬容”的處世觀和“守法、誠信、和睦、平等”等理念。

 

注重司法細節,在規范行為中彰顯法院文化價值。從規范法官的儀表、言談、舉止、交往等細微處,努力培養符合法官職業要求的行為方式,通過法官的規范行為體現法院文化建設的價值和魅力。杜絕與法官形象不相稱的、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不良嗜好和行為,避免社會公眾對司法公正產生合理懷疑。

 

注重精神塑造,在潛移默化中培育法院文化特色。重視法院文化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點滴積累,經過多年來的實踐和凝練,確立了“修身立德、崇法敬業”的院訓,成為指導法官司法行為的“金鑰匙”。一名法官當選省大人代表、全省十佳法官和全國法院辦案標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