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強化防范與打擊虛假訴訟制度建設,堅持打防結合,綜合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從機制上加強規制與防范。法院內部出臺《關于防范和治理虛假訴訟的規定》,明確了虛假訴訟的主要特征、常見表現類型和可能涉嫌虛假訴訟的各類情形。建立關聯案件查詢制度,在審理和執行中,加強關聯案件的對比,防止信息不對稱讓當事人“鉆空子”。建立虛假訴訟案件匯報制度,審判人員發現疑似虛假訴訟案件要上報庭長、分管院長及審委會討論認定。

 

從措施上加強打擊與懲處。發布8起虛假訴訟典型案例,寫明當事人姓名及其采取的手段和目的,對虛假訴訟當事人及社會形成警示。已經形成虛假訴訟的案件,一律經過審判監督程序予以再審,撤銷原案裁判。對惡意訴訟、虛假訴訟的當事人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予以罰款或拘留,今年已經處理5人次,移送立案偵查1人次,另有2人待判決生效后予以制裁。對參與虛假訴訟的律師,通過司法建議形式建議司法局予以處罰。

 

從效果上加強宣傳與引導。召開虛假訴訟新聞發布會,對虛假訴訟概念、特點、表現形式以及法律后果等進行詳細說明,該院院長回答了記者的提問,在網絡等媒體上產生了廣泛影響。在本院立案大廳或者司法宣傳活動中發放虛假訴訟提示出,告知群眾虛假訴訟特點和法律后果,讓公眾了解虛假訴訟,主動抵制虛假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