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澤法院響應上級法院號召,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創新制度建設,挖掘執行潛力,規范執行行為,切實解決“執行難”,治理“執行亂”。

 

開展清理積案競賽活動。目前該院共有未結執行案件800多件,為此,該院從9月起將全體執行干警(包括執行局長與分管副書記)分為四個小組,開展清理積案競賽活動。至11月底,各組必須辦結在辦案件的90%,其中實際執行率不低于60%。每周六開展集中執行活動,每月月底對各組的成績進行通報。

 

完善分權集約實施機制。根據省院關于執行實施權分權集約實施的規定,結合該院執行干警較少的現狀,對執行隊伍進行調整,單獨設立財產處分組專門負責執行財產的評估、拍賣、變賣、以物抵債和執行款的支付,合并執行啟動與結案審查,細分財產查控,增設財產初步集中查控組。

 

探索執行指揮中心建設。今年815日最高院發文確定我省為首批執行指揮中心試點建設省份,該院整合財產保全組與初步查控組及執行中隊(法警),建立執行指揮中心。該指揮中心集財產初步查控與保全及快速反應于一體,提高了執行效率,增加了執行威懾力。

 

落實全員能動執行機制。充分發揮質效指標考核和卷宗質量評查的積極作用,將立審執協調配合機制納入考核范圍。每月隨機抽取各業務庭(包括執行局)案件各10件,逐案填寫《立審執協調配合機制實施對照表》,及時分析研判機制落實情況,在全院范圍內進行通報,并報審判管理和業績考核部門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