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陽法院四管齊下防治水污染
作者:牟華禮 發布時間:2013-09-12 瀏覽次數:344
去年以來,長江中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引發鎮江、江陰、南通多地居民擔憂。針對轄區水域廣闊的特點,溧陽法院堅持能動司法,依托水資源保護巡回法庭,采取四項措施確保居民用水安全,切實保障民生、維護穩定。
加強聯動,科學研判。與水利(水務)局、環保局、農林局等行政部門聯合成立工作小組,定期舉行聯席會議。以社會高度關注本次水污染事件為契機,進一步加強研判,與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完善工作預案,增強水污染防范能力,嚴防類似事件在轄區發生。
開辟通道,快審快執。充分發揮水資源保護巡回法庭的職能作用,對涉飲用水安全的案件,開辟綠色通道,快速立案、快速審理、快速執行。采取堅決果斷措施,依法嚴肅查處違法企業,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嚴厲打擊非法排污行為。
延伸職能,關注民生。結合司法實踐,建議職能部門加強對水資源環境安全的檢測與監控,開展化工企業排污專項整治活動;建議加強對天目湖園區飲用水源地的整治活動,防止服務行業污染物流入該水域;建議加強對瓶(桶)裝飲用水、飲料、啤酒等生產企業的監管力度,把好生產關、質量關,切實防止因飲水問題損害公眾健康而引發糾紛。
加強宣傳,提高認識。挑選典型案件進園區、進企業,大力開展法制教育宣傳活動,提高企業環境保護意識。加大對散步謠言者的震懾力度,舒緩公眾擔憂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