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常州市天寧區人民法院和檢察院全面協作,聯合出臺《關于加強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聯合調解的實施辦法》,積極構建未成年人民事權益保護對接新機制,有效提高了涉少案件的調處質量和效率。

 

統一思想,提高聯調意識。自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在審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每個環節,都不斷強化調解意識,立足調解、著力調解,盡量創造條件以調解方式結案,努力做到案結事了。

 

加強協作,形成聯調合力。法院發揮審判職能優勢,積極采取各類調解措施,努力促進矛盾化解。檢察院充分發揮法律監督機關的優勢,幫助當事人正確認識案件事實,分清應付的責任。法院、檢察院相互配合,因案制宜尋找各方當事人利益的平衡點,積極促成達成調解協議。

 

創新機制,增強聯調實效。建立“調解會商”、“聯席會”、“調解備案”和“跟蹤督查”等機制,規范聯調方式,增強聯合調解的權威性。法院、檢察院加強訴訟指導、風險告知等工作,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必要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予以監督,使調解在陽光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