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侵占各執一詞 法官護權益化解干戈
作者:朱倩 孫庚 發布時間:2009-11-20 瀏覽次數:575
立案后,負責該案的法官經過細致深入地調查后便通知原、被告當天來處理此事。在調解開始前,由于雙方當事人的言語沖撞激烈、情緒激動,于是便發生了開頭的一幕。法官當即安撫了原、被告的情緒,并進行分開單獨溝通。經過耐心溝通勸說,法官在充分考慮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上,當庭作出了“原告給付合理經濟補償,被告十日內遷讓出房屋”的調解方案。對此方案,原本堅決互不讓步的雙方當事人當場自愿在調解協議上簽字并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