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用紙漏破綻 老夫妻狀告小夫妻被駁回
作者:楊奕 居敏曉 發布時間:2009-11-20 瀏覽次數:560
本網無錫訊:兒子、兒媳鬧離婚,公婆將其二人告上法庭要求還債,所持借條使用的是江陰某酒店的便箋紙,而借條落款日期卻遠早于酒店設立日期。近日,江陰法院審結此案,最終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今年3月4日,蔣敏以夫妻關系破裂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與丈夫張亮離婚,法院經審理后作出了不準離婚的判決。豈料小夫妻倆鬧離婚的事情惹怒了蔣敏的公婆張福和胡琴。
因張福與胡琴無法對上述情況做出合理解釋,法院對上述借條的真實性均不予認定,承辦法官對原告的行為進行教育后,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示,在處理涉及家庭、婚姻關系問題時,當事人應當秉承中華民族誠實善良的優良傳統,公平合理、冷靜理性地處理家庭成員間的爭執,只有這樣,才能有利于解決矛盾、消除隔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