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近日,寶應法院受理一起疑難、復雜商事案件。原告揚州華宇有限公司以被告中國化學工程第三建設有限公司大連分公司差欠加工款為由,將中國化學工程第三建設有限公司及其總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兩被告連帶給付加工款30余萬元。此案在訴訟過程中,原告華宇公司及其代理律師考慮經辦人在操作此筆業務時,證據收集上的不足,故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同時申請對其財產予以保全。

承辦法官接到此案后,立即仔細研究了案情,認為此案在事實上是清楚的,但從原告提供證據材料分析,證明力明顯不足,如果被告提出異議,據此定案十分困難。而被告公司系部屬國有大型企業,目前正在積極籌備上市,一旦采取強制保全措施,矛盾勢必惡化,將不利于案件的審理,況且被告公司為化學、化工行業的重點企業,信用和財務狀況應該不成問題,如果能通過調解、協調的方法,可能更利于解決問題,所以毅然決定親赴被告淮南的總公司協調此案,到了被告淮南總公司找到負責同志說明來意后,對方連忙同大連分公司進行了核實,并對法院的做法表示非常贊同,同意協調此案,但因為此筆采購業務,是由大連分公司承辦的,所以請法官和原告代表到大連分公司協調具體償還方案,在征求原告華宇公司負責同志的意見后,當天下午立即星夜趕赴大連,在法官主持下,原、被告雙方代表在十分融洽的氣氛下,很快達成一致意見。至此這起疑難案件,在不到半天的時間里通過法官的耐心調解得到了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