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法院:刑附民案件重調解

 

   本報訊  在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中,為構建“大調解”格局,江蘇省沛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積極創新調解方法、拓展調解思路,“招招新促調解,深深情為百姓”,多措并舉力促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調解成功率,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刑事附帶民事案件有其自身的特點:即雙方矛盾尖銳,被告人賠償能力差,法院調解難度大。沛縣法院在調解過程中講究調解方法和藝術,做到不拘泥于傳統的調解方法。根據不同案件制定不同的調解策略。對被告人有明顯悔罪愿望、家庭財產狀況較好的案件,組織雙方進行“背對背”的調解,細致進行法律釋明,使被告人的近親屬了解積極賠償對當事人量刑的作用,使原告人了解被告人的經濟困境,減少過高的訴訟請求,從而促成調解,提高調解成功率。

   雙方達成調解意向但被告人的經濟確有困難的情況下,該院創新執行方式,準許被告人方以房產、實物、有價證券折抵現金履行賠償,為被害人方謀取到最大利益。(高  晶)

 

2009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