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20091111,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用消失筆書寫借條的民間借貸糾紛案。

孫某某與曹某某均住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金沙鎮金余居委會,倆人系近鄰好友。20098月初,曹某某向孫某某提出要代朋友向其借錢,孫某某礙于情面,分別于88、811101,先后三次借給曹某某人民幣12000元、30000元、5000元,曹某某也出具了借條。借條上載明:曹某某于1031還款5000元、117還款12000元、1110還清余款30000元。

孫某某眼看前兩筆借款還款期屆滿,曹某某未能信守承諾,孫某某便再三催要,曹某某窘于無奈。119日下午,曹某某在天馬賓館用消失筆書寫了一份47000元的總借條交給孫某某 ,同時撕毀作廢了之前出具給孫某某的三張借條。事隔三時許,孫某某拿著借條回到了自己家中,突然發現借條上的字跡逐漸消失。當即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南通市通州區開發區派出所接到報案后,迅速對借條作了攝影等技術處理,使借條上的字跡隱約再現。

孫某某一氣之下,將訴狀連同財產保全申請遞交到法院,并提供了財產擔保。次日,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查封、扣押了曹某某價值相當的夫妻共有財產,此案正在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