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不成殺妻 法理不容獲刑
作者:季加石 發布時間:2009-11-13 瀏覽次數:580
2006年被告人郭乃賢與孫某經協議離婚,后被告人郭乃賢欲與孫某復婚,遭到孫某拒絕,被告人郭乃賢遂懷恨在心。
法院認為,被告人郭乃賢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被告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及悔罪表現,法院做出上述判決。
2006年被告人郭乃賢與孫某經協議離婚,后被告人郭乃賢欲與孫某復婚,遭到孫某拒絕,被告人郭乃賢遂懷恨在心。
法院認為,被告人郭乃賢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被告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及悔罪表現,法院做出上述判決。